2022年5月,江苏省昆山市某小区内,一群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在小区大门口质疑物业公司。自2017年12月该物业公司接手小区以来,楼道清洁不到位、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维修、停车混乱堵塞通道等问题持续不断。业主们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但物业不仅不积极整改,态度还很蛮横。
当地物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的负责人表示,除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问题外,该小区始终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主导,业主权益无人维护。2022年12月,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物管会成立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解聘原物业公司并选聘新物业公司的决议。2023年4月,新物业公司进驻小区。
经新物业公司盘点,小区内损坏的灯泡有3000多个,缺少灭火器达800多个。除此之外,大厅石膏线脱落、门禁系统瘫痪等问题亟待解决。但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发现,原物业公司不仅带走了业主清册、电梯维保记录等有关小区的全部资料,还带走了约162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没有资金,小区的改造升级很难进行,新物业公司决定先垫资70多万元解决眼前困境。随后,经小区业主投票同意,物管会代表全体业主,将原物业公司起诉至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公共收益162万元。
原物业公司表示,虽认可物管会提出的金额,但应扣除其在服务期间垫付的60多万元工程款,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共收益中30%的管理成本。法院表示,原物业公司提供的账目明细中仅列明了维修项目的支出金额,并无合同、发票等证据支持。同时,物管会认为,该物业公司管理成本未达30%。
为尽快厘清账目,法官带领物管会成员、业主以及原物业公司代表来到小区现场共同对账。双方对绿化围栏、消防设施等项目费用逐一核算。最终,确认原物业公司实际垫付成本为43万元左右,与其先前要求的60多万元存在差距。经协商,原物业公司同意按43万元计算垫付的维修资金,也将原来要求的公共收益中30%的管理成本降到15%。物管会征求小区业主同意后,对此金额表示认可。2025年1月6日,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原小区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共计100余万元。
如今,新物业公司以楼栋为单位实行24小时管家式服务,每天早上安排保安定时定点搬移乱停的电瓶车,业主们最关心的停车问题得到了解决,小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如果广大业主有共同的管理诉求,除了参选业委会和物管会成员之外,还可以通过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张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府服务热线去进行投诉。此外,业主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应进行日常的防微杜渐,发现小区有任何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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