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在解放军承担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以及公安系统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和消防警察队伍的基础上,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新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到了1983年4月5日,武警部队总部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武警部队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尽管如此,刚组建不久的武警部队仍属于初生力量,许多方面还需要依赖“老大哥”——解放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回顾武警部队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解放军曾多次进行大规模力量移交。下面,小圣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些重要的历史节点。
解放军首次大规模向武警部队移交力量是在1985年。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安排,1985年1月1日,原属于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系统的水电部队、交通部队以及黄金部队被整体划入武警部队序列。与此同时,武警总部设立了相应的武警水电指挥部、武警交通指挥部和武警黄金指挥部,这些指挥机构均为正军级单位,肩负领导管理相应部队的重任。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三支部队已纳入武警体系,且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管理权仍主要由国家相关部委掌握。直到1999年初,中央才正式明确将这些原属国家部委领导的武警水电、黄金、交通及森林部队完全划归武警部队指挥。
展开剩余66%解放军第二次大规模力量移交发生在1996年。那时,出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以及节约军费开支的考量,中央军委对庞大的陆军力量进行了精简调整。特别是14个兵员不足、装备不齐的陆军乙种步兵师成为裁减的重点对象。(或许有人会疑惑,为什么陆军会有甲乙种师的划分?其实,这种分级制度的目的就是在有限军费条件下保持较多部队编制,以维持国防实力。)与此同时,作为我国第二大武装力量的武警部队却面临机动作战部队不足,综合实力需提升以适应日益复杂的任务挑战。两者需求正好契合。于是,1996年10月,经中央军委批准,14个陆军乙种步兵师正式划归武警部队,改组为武警机动师,由武警总部直接领导,主要承担机动作战及应急事件处置任务。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这14个武警机动师的番号分别是:武警117师、120师、81师、114师、187师、7师、63师、128师、2师、93师、181师、126师、38师和41师。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机动师的编制结构与解放军陆军师保持一致,均设有师、团、营、连等单位,并实行全面训练,战斗力远高于普通武警内卫部队,武器装备也更加齐全先进。
解放军第三次大规模力量移交则发生在军改期间。此前,武警部队从解放军接收了相关军事监狱和军事看守所。改革前,原七大军区各设有一所军事监狱,而各省级军区(正军级警备区)则管辖各自的军事看守所。随着七大军区的撤销,7所军事监狱随即划归武警部队管理,并被重组改编为“武警第一至第五军事监狱”;同样,军事看守所也转隶武警部队,并更名为“武警部队某省(市、自治区)军事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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